說明:

一、申請期限:112年4月30日前
二、申請方式:告知國際處鄭小姐
三、開放對象:中華民國就學之大學三年級在學學生
四、申請資格:
  1.大學三年級在學學生
  2.畢業成績優良及品行良好
  3.學業成績以外的特殊表現
  4.優良領導能力
  5.由學校推薦
  6.特殊優良表現之學生可例外考量
五、申請名額:學校推薦1名學生(但符合【特殊優良表現之學生】申請人資格者不再此限)
六、其他資訊:詳如附件,有意者可聯絡國際處鄭小姐(04-22840206#22)
七、資料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