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期中執行報告書 -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

一、目的:教育部來函須繳交113學年度期中執行報告事宜, 本學程110學年度至113學年度仍在學學生均須提供相關學習成果、成果亮點、執行檢討,若有照片、海報或文宣。
二、成果報告:請填寫資料,詳如附件。
三、學生學習成果:請以113學年度仍在學學生填寫,詳如附件。
四、成果亮點:請說明113學年度本計畫具體成果亮點(專業能力培訓、研發成果、產學合作績效等),並據以數據或照片等方式呈現,詳如附件。
五、執行檢討:企業及學生意見回饋與分析,詳如附件。

六、附件
       1. 113學年度產博計畫期中報告格式_碩博五年及博士四年研發模式